脑死亡有望在中国实行

发布: 2008-9-07 17:21 |  作者: webmaster |   来源: 卢湾区政府 |  查看: 8次

 

 

   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委员7日说,隶属于卫生部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委员会(OTC)将联合中国红十字会于4月召开第四次会议,讨论脑死亡的相应操作,使脑死亡的观念得到医学界的共识,并推动脑死亡概念在中国的发展和健康的器官移植。

 

  黄洁夫说,智能呼吸机的使用就意味着脑死亡,“这不是指植物人,也不是指安乐死”。目前全世界关于死亡的判定有两套标准:心跳呼吸停止和脑死亡。世界上已经有90多个国家在医学界形成了脑死亡认定的共识,并由医学界掌握,供患者家属选择。

 

  他说,卫生部将联合红十字会,委托北京大学医学部和协和医科大学,研究脑死亡标准如何在中国医学界达成共识,“有关脑死亡观念的讨论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,很多专家都认为这件事情很急迫。中国的脑死亡必须得到共识,没有脑死亡判定,就没有真正的人体器官移植,因为一个人呼吸停止至15分钟后器官就不再能用。”黄洁夫说。他强调,参与器官移植的医生不能参与死亡鉴定,“器官移植的捐献和获取必须由第三方认定,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两条线。”

 

  他还说,脑死亡进一步推行是“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务界达成的共识”,4月的OTC会议将产生相应的细则,并会得到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。据悉,卫生部2003年就公布了脑死亡标准,操作的程序也已制定。200751日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正式实施,黄洁夫说,这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有了专门的法规,可以有章可循,在法律层面上保障了医疗的安全,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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